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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代人大流士的身份
史蒂芬. 安德生博士 (Steven D. Anderson, Ph.D.) | 2020年10月7日
聖經的但以理書描述了一個叫“瑪代人大流士”(Darius the Mede,和合本“大利烏”)的國王,是亞哈隨魯(Ahasuerus)的兒子;他在巴比倫被瑪代-波斯軍隊攻陷(但5:31)之後接管了新巴比倫帝國。 瑪代人大流士是但以理書6章的主要人物。 但以理書9章的異象據說發生在他的統治期間。 然而,當我們試圖從古代的經外文獻(聖經以外的文字資料)去確定他的身份時,就出了問題。 根據經外資料,現代歷史學家的傳統觀點認為波斯人居魯士(Cyrus,和合本“古列”)於553BC攻取了瑪代國並廢去最後一位瑪代王。 根據這個版本的歷史,在539BC巴比倫國陷落的時候,居魯士作為波斯王是整個(瑪代-)波斯帝國的最高統治者。
學者們根據經外文獻用以下的七個方式來回答瑪代人大流士的身份問題。
瑪代人大流士是一個虛構的人物
觀點陳述:這個觀點否認瑪代人大流士在歷史上真實出現過,也否認但以理書的歷史性。
提倡者:自十九世紀後期以來,這一直是批判學者的標準觀點,儘管有少數批判學者仍然接受瑪代人大流士的某個歷史身份。 認為瑪代人大流士是一個虛構人物的提倡者的代表人物有翟弗(Driver),柔利(Rowley)和格拉比(Grabbe)。
理由:這個觀點有兩種動機,即歷史動機和神學動機。 歷史動機是指有一些經外文獻講述了一個版本的居魯士歷史,其中並不承認瑪代人大流士的存在。 批評家們遵循的主要經外資料是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Herodotus)。 各種楔形文字的文獻被引用作為對希羅多德的肯定。 大部分批評家簡單地斷言這些文獻證明瞭瑪代人大流士不存在,根本不提其他學者提出的對瑪代人大流士的身份識別。 基本上,這些批評家不承認但以理書是歷史資料。 這是出於神學動機:批評家們想證明但以理書不是神的話語,而只是虛構的作品。 因此,每當經外文獻看起來與但以理書的描述不一致的時候,批評家們就信靠這些經外文獻,而否認但以理書所說的。
異議#1:這個觀點有神學動機,因此沒有公平地對待但以理書,而試圖反對它。 批判學者的動機和預設決定了他們的結論。
異議#2:這個觀點沒有用一種足夠批判性的方式來分析希羅多德和其他古代文獻,即沒有認識到這些文獻中的偏見和矛盾。
異議#3:這個觀點不但否認了但以理書的歷史性,也否認了許多重要的其它經外文獻,因為它們與但以理書的觀點一致。
異議#4:這個觀點沒有意識到居魯士和瑪代人大流士之間共治(Coregency)的可能性。 這會允許瑪代人大流士當政的時間在居魯士統治期間。
異議#5:這個觀點不能被相信聖經的人接受,因為它明顯與但以理書的描述矛盾。
瑪代人大流士是古巴魯
觀點陳述:這個觀點認為瑪代人大流士是「古巴魯」(Gubaru)或者/而且是「烏格巴魯」(Ugbaru),一個與居魯士結盟的古提亞(Gutium)的總督,後來被居魯士提名為巴比倫的總督。
提倡者:二十世紀頭四分之三的年代中的大部分福音派學者遵都循這個理論。 惠特科姆(Whitcomb)給出了這個觀點的經典陳述。 後來示雅(Shea)修訂了這種觀點,以應對在經典陳述中發現的問題。
理由:這個理論是在發現楔形文字文獻之後建立的,這些文獻被認為印證了希羅多德版的居魯士的故事。 在尋找這個故事版本中一個可能與瑪代人大流士對應的人物時,許多福音派學者認為大流士與古巴魯(也稱烏格巴魯Ugbaru和葛布利亞斯Gobryas)相似。 色諾芬(Xenophon)、拿波尼達(Nabonidus)年譜和巴比倫合同文本都提到了這個人。 他被居魯士任命為巴比倫總督,因為他的職位高,古巴魯被稱為瑪代人大流士。 這個理論部分是基於認為「迦勒底人的領域」(the realm of the Chaldeans, 但9:1,KJV)就是迦勒底國土,儘管實際上迦勒底王國的領域包含了比巴比倫更大的疆域。
惠特科姆(Whitcomb)的理論及其問題:惠特科姆認為古巴魯與烏格巴魯是兩個不同的人,因為拿波尼達年譜記載烏格巴魯在巴比倫帝國淪陷之後三周去世。 至於古巴魯,巴比倫合同文本可以追溯到居魯士第四年到岡比西斯(Cambyses)第五年,裡面提到古巴魯是巴比倫的總督。 惠特科姆將瑪代人大流士認定為這位名為"古巴魯"的總督。 問題在於,惠特科姆假設古巴魯在居魯士統治的頭幾年也是總督。 然而,巴比倫合同文本記載的卻是另一個人在那些年作巴比倫總督,那個人與巴比倫淪陷之前的總督是同一個人。 因此,惠特科姆的古巴魯不可能是那位在巴比倫淪陷之後馬上「取了迦勒底國」的人。 (但5:31)
示雅(Shea)的理論及其問題:示雅認為在拿波尼達年譜中被稱為「烏格巴魯」的人與年譜中被稱為「古巴魯」的人是同一個人,而且示雅認定瑪代人大流士就是此人。 然而,從年譜提供的數據得出的結論是古巴魯在巴比倫淪陷后不可能掌權超過一周。 因為在巴比倫淪陷之後兩周居魯士就進入了巴比倫,示雅猜測那時候居魯士任命了古巴魯為總督;然而八天之後古巴魯就死了。 示雅試圖辯稱,但以理書第6章和第9章所有的事件本可以在一周內發生,可實際上很難得出這樣的結論。
普遍的異議#1:沒有證據表明古巴魯又叫大流士。
普遍的異議#2:沒有證據表明古巴魯的父親叫「亞哈隨魯」(一個王名)。
普遍的異議#3:被色諾芬被稱為“葛布利亞斯”(Gobryas)的人清楚地對應在拿波尼達年譜中被稱為“古巴魯”(Gubaru)和“烏格巴魯”(Ugbaru)的人,色諾芬說此人是一個 “亞述人”(Assyrian),一個巴比倫的本地人。 在不與色諾芬相抵觸的情況下,不可能斷言古巴魯是一個瑪代人。
普遍的異議#4:沒有經外文獻描述古巴魯是一個「國王」。 儘管但以理書6:1-7多次用兩個代表「總督」「的詞(פחה和 אחשדרפן),但這些詞從來沒有應用在瑪代人大流士身上。 相反,但以理書用「國王」這個詞去描述瑪代人大流士30次,而且在但以理書6:25-27,大流士向全世界傳旨。 很難想像瑪代人大流士僅僅是一個地方官長。
普遍的異議#5:在但以理書6: 7-9,瑪代人大流士頒布一條禁令,不許人在他自己之外向任何神或人祈求。 這樣的命令只能由王國內的最高統治者頒布,而不是一個地方官長可以做的。 這個禁令在但以理書6:8,12,15再次被確認,說王國內任何人不得更改瑪代人大流士頒布的命令。 因此,但以理書本身也與所有認為瑪代人大流士僅僅是一個地方官長的理論相矛盾。
瑪代人大流士是居魯士
觀點陳述:這個觀點認為瑪代人大流士就是居魯士,一個波斯王。
提倡者:這個理論在二十世紀後期的福音派學者中很流行,始於1965年的懷斯曼(Wiseman)。
理由:這個觀點可以接受傳統版本的居魯士的故事,也確認瑪代人大流士的歷史性。 它的優勢在於可以將瑪代人大流士認作巴比倫淪陷后無可辯駁地擁有「國王」頭銜的人。 根據這個理論,但以理書6:28應該被翻譯為:「因此,這但以理當大流士在位的時候,即波斯王居魯士在位的時候,大享亨通。」(對照代上5:26)。 居魯士的母親是瑪代王亞斯提亞吉斯(Astyages)的女兒,因此居魯士可被稱為「瑪代人」或「波斯人」。
異議#1:但以理書總是將「波斯王居魯士」和「瑪代人大流士」區分開來,如果這兩個稱呼指的是同一個人,那麼為何但以理書中用兩個名字和描述? 對此沒有很好的解釋。
異議#2:在居魯士的銘文中,他總是自稱為一個波斯人,而不是瑪代人。
異議#3:沒有經外文獻證明居魯士被稱為「大流士」或他的父親岡比西斯一世(Cambyses I)被稱為「亞哈隨魯」。
異議#4:希羅多德、色諾芬和一個拿波尼達圓柱上的銘文發表聲明,表明居魯士征服巴比倫時不到六十二歲,這與但以理書5:31中對瑪代人大流士的描述不符。
異議#5:這個觀點毫無保留地接受了傳統版本的居魯士的歷史:也就是說,遵循希羅多德的歷史和其他與希羅多德一致的資料。 它不考慮講不同故事的其它經外文獻有可能是正確的。
瑪代人大流士是一個歷史人物,但身份不確定
觀點陳述:這個觀點認為瑪代人大流士是一個真正出現過的歷史人物,但是在經外文獻中無法知道他的身份。
提倡者:這是普斯(E. B. Pusey)的觀點,在十九世紀下半葉提出的。 在二十世紀後期,大部分福音派釋經家採用這個觀點。
理由:這種觀點認識到把瑪代人大流士認作古巴魯/烏格巴魯或居魯士時所存在的問題,但它仍然堅持但以理書是神所默示的和有權威的。 那些不知道哪種理論可能正確,但確信但以理書是可信的釋經家們採用這種觀點。
異議:這種觀點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是合理的,但在另一些情況下,它可能對所謂的聖經的歷史難題表現出不在乎的冷漠態度。
瑪代人大流士是岡比西斯二世(Cambyses II)
觀點陳述:這個觀點認為瑪代人大流士是岡比西斯二世(Cambyses II),居魯士的兒子和繼承者。
提倡者:僅有一個學者查理斯. 布特弗勞爾(Charles Boutflower)提出這個理論。
理由:在巴比倫淪陷后第一年,有楔形文字描述岡比西斯二世與居魯士共治。 因為岡比西斯被授予“國王”的頭銜,他可以履行在巴比倫淪陷后接任新巴比倫帝國的大流士王的角色。 (但5:31)
異議#1:名字不匹配。 也就是,沒有證據顯示岡比西斯被稱為「大流士」,或他的父親居魯士被稱為「亞哈隨魯」。
異議#2:儘管居魯士的母親是瑪代人,但岡比西斯和他的父親在經外文獻中總是被稱為波斯人,而不是瑪代人。
異議#3:當岡比西斯的父親是最高統治者時,岡比西斯不可能頒布但以理書6:7-9和6:25-27那樣的命令。
異議#4:當巴比倫淪陷時岡比西斯還沒活到六十二歲,這與但以理書5:31中描述的瑪代人大流士不匹配。 布蘭弗勞爾(Boutflower)認為原始的亞蘭文文本被更改過,但是沒有抄本證據支援這個看法。
瑪代人大流士是亞斯提亞吉斯(Astyages)
觀點陳述:這個觀點認為瑪代人大流士是亞斯提亞吉斯(Astyages),居魯士的外祖父。
提倡者:僅有少數幾個學者提出這個觀點,包括約翰.萊特弗特(John Lightfoot),韋斯柯特(Westcott),和埃爾弗林克(Alfrink)。 這個觀點也反映在一本次經的書《貝爾與龍》(Bel and the Dragon)的第一句話中。
理由:希羅多德認為亞斯提亞吉斯(Astyages)是最後一位瑪代王,沒有兒子。 如果有人接受這個觀點,那麼他很自然就嘗試把瑪代人大流士看作是亞斯提亞吉斯。 希羅多德說居魯士廢除了亞斯提亞吉斯的王位,但是沒有殺他。 可以假設當居魯士任命他的兒子岡比西斯與他共治之後,居魯士恢復了亞斯提亞吉斯的王位。 在這種情況下,亞斯提亞吉斯可能被任命為第三位共治的人,好能作岡比西斯的師傅,因此他可能被賦予“大流士”這個王名。
異議#1:這個觀點與色諾芬的矛盾,後者認為亞斯提亞吉斯在居魯士開始征服戰役之前就去世了。 色諾芬進一步強調,繼任亞斯提亞吉斯的是一位名叫居亞克薩列斯(Cyaxares)的兒子,他曾與居魯士共治。 支援色諾芬的資料也都表現證據,與認定瑪代人大流士是亞斯提亞吉斯的觀點相左。
異議#2:這個觀點純屬猜測的成分很大,因為沒有一個古文獻記載亞斯提亞吉斯被恢復王位的事。
瑪代人大流士是居亞克薩列斯二世(Cyaxares II)
觀點陳述:這個理論根據希臘歷史學家色諾芬的觀點,認為瑪代人大流士就是居亞克薩列斯二世(Cyaxares II),亞斯提亞吉斯(Astyages)的兒子和繼承者。
提倡者:這個觀點一度是被大部分猶太人和基督教學者接受的,從約瑟夫(Josephus)和耶柔米(Jerome)直到1870年代的凱爾(Keil),但是在發現楔形文字的文獻以後就被放棄, 因為它們看起來支援希羅多德的關於居魯士即位的觀點,其中不能容許存在色諾芬所描述的居亞克薩列斯二世。 然而,色諾芬的《教育居魯士》(Cyropaedia)一書中所描述的居亞克薩列斯二世與但以理書中所描述的瑪代人大流士吻合。 鑒於基於希羅多德版歷史對識別瑪代人大流士的身份有許多問題,因此把瑪代人大流士認定為居亞克薩列斯二世的觀點再次引起聖經學者的關注。 我(史蒂芬.安德生)寫的(2014年)博士論文的主題是關於瑪代人大流士,主張把瑪代人大流士認定為居亞克薩列斯二世。 隨後,一些福音派學者,如柯克.麥格雷戈(Kirk MacGregor)和保羅.坦納(Paul Tanner),跟進了我的觀點。
理由:色諾芬將居亞克薩列斯二世描述為最後一位瑪代王和居魯士的叔叔。 根據色諾芬,居亞克薩列斯二世是瑪代王,居魯士是波斯王,兩人在一個邦聯政府中聯盟。 這種權力分享的安排提供了一個辦法,可以協調聖經經文(如賽45:1-3)和經外文本,後者描述居魯士描述為一位王國的征服者,而但以理書確認當巴比倫淪陷時有一位國王的地位高於居魯士。 根據色諾芬,居亞克薩列斯二世在巴比倫淪陷后再活了兩年,這段時間足以讓但以理書第6章的事件發生。 由於居亞克薩列斯二世沒有男性繼承者,而居魯士娶了他的女兒,因此在居亞克薩列斯二世死後居魯士繼承了他的王位,並把瑪代國和波斯國統一成為一個王國。 儘管色諾芬僅用居亞克薩列斯這個名字,有其他資料證明居亞克薩列斯用了大流士這個王名。 也有證據證明居亞克薩列斯(二世)的父親,被希臘歷史學家稱為亞斯提亞吉斯(Astyages)的,用了亞哈隨魯(Ahasuerus, =薛西Xerxes)這個王名。 色諾芬並沒有給出居亞克薩列斯(二世)的確切年齡,但是他確認居亞克薩列斯比居魯士年長,這與但以理書5:31所記載的當巴比倫淪陷時瑪代人大流士是六十二歲相符。 總而言之,色諾芬描述的居亞克薩列斯(二世)與但以理書中描述的瑪代人大流士非常接近。 我在我的博士論文中對提供有關居魯士和瑪代人大流士這個議題的其他經外文獻進行了詳盡研究,找到了強有力的證據來支援居亞克薩列斯二世,即瑪代人大流士的存在。
異議#1:巴比倫的合同文本中紀年是按著巴比倫淪陷之後的居魯士的統治,並沒有提到瑪代人大流士的統治。
回應:該合同文本中也沒有提及伯沙撒(Belshazzar),被但以理正確地識別為“國王”的人。 這是因為合同文本並不總是記錄所有共治時的國王。 在居魯士和瑪代人大流士共治期間,合同文本很自然地記載那位作為征服者進入巴比倫的王(居魯士)。 儘管如此,仍可能有合同文本追溯至瑪代人大流士的統治,因為這些文本可能被現代學者識別為後來的三個大流士之一統治時期的文本。
異議#2:色諾芬的《教育居魯士》(Cyropaedia)不是關於居魯士的歷史的可靠資料。
回應:對《教育居魯士》的這個評估是基於一個假設,即居亞克薩列斯二世是虛構的人物。 如果人們接受居亞克薩列斯二世的歷史性,那麼《教育居魯士》就會顯得更可靠。 此外,色諾芬比希羅多德更為精確地描述了居魯士在王室的成長、伯沙撒的存在、葛布利亞斯的存在、以及居魯士與居亞克薩列斯的女兒的婚姻等方面。
如果要閱讀有關用居亞克薩列斯二世來識別瑪代人大流士的更多細節及支援此識別的古文獻,請參閱我的文章:《瑪代人大流士:解決其身份的方法》。
版權所有Copyright © 2020 by Steven D. Anderson.
史蒂芬. 安德生博士(Steven D. Anderson, Ph.D.)在達拉斯神學院(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Dallas, TX)的釋經系(Bible Exposition)獲得聖經研究博士學位。